認識情緒行為障礙情障生適性發展 特教、醫療不可少(108年11月1日)
  文/洪儷瑜(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教授)
   一個罹患心理疾患的學生,很多學校都認為應該先接受精神醫療或心理治療,教育對心理疾患無能為力。根據「學生輔導辦法」,這些學生可以先由校內二級或三級的輔導工作輔導,如果學生的問題經學校輔導室結合專業醫療仍難改善,過去常束手無策的請學生住院、休學或轉學。自從民國八十六年修訂的《特殊教育法》,對這些接受醫療仍有嚴重情緒行為適應困難的學生,提出了鑑定基準,除了就醫之外,可以透過《特殊教育法》的個別化教育計畫服務,在學生的就學和就醫,就有明確的制度保障。

教育與醫療 服務多元
 情緒行為障礙(簡稱情障)的學生通過鑑定後,可依據其就醫的需求和在校的適應狀況,選擇留在原班接受資源班直接或間接的服務,大多數情障學生在這樣的教育安置就夠了。部分學習功能較差的情障學生,可能須抽出較多的時間,在資源班接受抽離式課程和個別學習,甚至到特教班就讀。在學生的症狀明顯需要較密集的醫療時,可能被轉介到教育單位與醫院合作的特教班就讀。這類合作式特教班多屬中途式的設計,亦即學生保留學籍在原校,當醫療需求降低且適應改善後,就回原校接受校內的特殊教育。
 與醫院合作的特教班主要是考慮情障學生的適應狀況變化大,而其就醫不一定持續整個學制,如國中或高中三年,為了兼顧最少限制的原則和情緒行為障礙的症狀變化大,特以這種合作式的特教班作為學生在醫院和學校間的中途站。

跨專業合作 長期支持
 有些縣市為了加強普通學校特殊教育對情障學生的專業服務,除了運用教育局處設置的輔諮中心的心理治療外,還安排情緒巡迴教師到校協助,增加校內對情障學生的支持。少數縣市甚至把這類巡迴教師規畫為專業的行為支援教師,這類教師擅長運用正向行為支持工作模式,與校內特教教師、導師和輔導教師一起合作,讓情障學生在學校有跨專業合作的團隊提供服務和支持。
 情障學生異於其他障礙學生,其學業成績經常是各類身心障礙學生表現最好的,外表也與一般學生無異,容易被誤以為他們從醫院回來,或已經服藥或接受治療,應該好了。忽略情障學生和所有障礙學生的障礙一樣,是慢性且在有效醫療下仍難恢復到正常功能的,情障學生需要多年的醫療復健,甚至是終生的。

醫療不放棄 有利特教
 如何讓學生在復健的歷程,症狀不要惡化,功能不要退化,而且可以在學校習得新技能、知識或興趣,舒緩漫長治療過程的無助感,和抵抗日益漸增的壓力所帶來的挫折感,這是情障學生接受特殊教育的主要目標。
 可惜有些家長看到孩子症狀不易改善,而放棄醫療,誤以為孩子在特教的協助下就夠了,而導致學生在缺乏有效治療下,又面臨學校漸增的學習壓力而使症狀惡化,甚至併發其他疾患。例如很多國小就醫的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學生,升上國中前停藥,以為換學校重新開始,結果在國中課業多或人際互動複雜而促發焦慮症,甚至到高中併發憂鬱或強迫症,惡化的案例幾乎每年在鑑定會場都會看到,真是令人痛心。特教教師常抱怨,家長忽略孩子的醫療需求,甚至不去就醫,而採各種未被證實有效的療法,讓特教難以發揮,只能眼看著學生逐漸惡化。

升學選擇 勿只看成績
 有些家長只看到孩子的成績表現,以孩子最佳成績為升學選校依據,忽略孩子就醫和適應的需求,在功能尚未恢復即面對高壓,導致上學不到一年就惡化。家長可能會爭取更多的藥物或治療,試圖維持孩子的學籍,而忽略情障生的需求和低抗壓,每年在明星國高中都會看到類似個案,被超過自己能承載的壓力打下來,演變成拒學或就醫住院,使學生距離融合教育的機會越遠。
 如何幫助情障學生在個人障礙狀況下,順利學習和成長?首先就是要相信醫療,讓醫療與學校特殊教育合作;其次,接納學生的疾患和特殊需求,讓親子和師生間可以談情障的症狀、生活的影響和治療的反應,不要隱瞞病情,唯有自知才能自主和自控;校內輔導與特教合作,整合校內專業共同支持教師,一起幫助情障學生的學習和成長。

終身學習 為生命增值
 最後,適性的轉銜輔導,如果情障學生適應不佳,應考慮選擇包容性高和尊重學生差異的學校就讀,有些學校的制度對情障學生不利;情障高中生的轉銜輔導,應輔導學生在升學、就業或是其他終身學習管道,選擇適合自己復健的環境,不一定要立刻上大學接受全日的課程。有時,暫時離開學校有時間規律就醫和參與自己有成就感的活動,如打工賺錢或發展才藝找回信心,待功能好轉再考慮回大學,使大學教育真的能為生命增值。
 情障學生常有不錯的學習表現,不宜在學校過度專注學業,隨時平衡個人的優勢和劣勢,結合專業資源的支持,選擇適性發展的路徑,才能適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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