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行動能力 獨立生活與融入社會的關鍵學習(108年9月13日) | |
文/蔡昆瀛(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何世芸(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 |
「請問我從這裡到世貿展覽館要怎麼走?」「你往前直走,會經過臺北一○一大樓,再繼續走一小段就是世貿展覽館。」此時,臺北一○一大樓就是一個定位點,一般人可經由他人的手勢指示找到方向,但對於視覺障礙或特殊需求的學生,無法憑藉視覺方式行動時,便需要做好定向行動的訓練,才能順利走到目的地。因此,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的科目中即包括「定向行動」。 定向與行動 涵義不同 我們有時會遇見盲人使用手杖或是由導盲犬輔助行走,這就是定向行動的一部分。定向行動是需要經過學習的一項技能,目的是教導視覺障礙者行走的概念與技能,使他們在任何環境及各種情境下都能安全且有效的行走。 定向與行動兩者有不同的涵義,「定向」的涵義包含三部分,一是運用自身的感覺系統主動定向,或是以環境中的特定物體作為被動定向;二是能從地點或位置了解東西南北的方向;三是能組織與收集環境和自身相關的訊息,再確立方位或各方向的位置後知道後續的行動。「行動」則是指,使用行動輔助器安全而有效的到達目的地,以及有能力在所處的周遭環境中移動。 對明眼人而言,處在陌生的環境,通常會先取得所在地的地圖,以確認自身的位置及鄰近地區的空間環境,再決定與規畫行走的方向、方位及路線,接下來才是安全有效的行動,行動過程則可能需要運用相關輔助器材。視覺有特殊需求的學生也需要有此能力,才能在行動時將自己與環境間加以連結,進而掌握環境,有組織的從一地移動到另一地。 透過課程 具備行動力 透過定向行動課程,除可以使視覺有特殊需求的學生具備獨立行動的能力,並有助於身心發展與社會適應。定向行動訓練可促進大肌肉和精細動作的發展,提升學生的自信心,增進人際互動的機會。定向行動能力也可以讓日常生活更有條理和自主,例如出外購物更自由而不需處處依賴他人,節省交通費用,以及有更多機會參與學校及社區活動,進而開拓豐富的生活經驗。 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中,定向行動科目也如同其他領域的課程,連結總綱的自主行動、溝通互動與社會參與三大面向及各次項目的核心素養,並有其相關的具體內涵。基於有些視覺障礙學生是中途致盲或漸進盲,每個視障生的起始點不同,基本能力也不同,所以本科目的核心素養具體內涵與學習重點分為初階和進階兩個階段,以供教師對於學生能力與需求分析及整合之參考。 至於學習重點則包含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兩個部分,其中,學習表現包括:具備定向能力、獨立行動、倡議宣導三個向度,學習內容則有五個主題,分別是感覺訓練、概念發展與統整、定向系統與應用、行動技能與運用、求助禮儀與自我倡議。 定向行動是基本技能,但是學會這方面的技能只是對環境掌握的第一步,校園與社會能否提供友善且無障礙的環境設施則是同等重要,因為定向行動課程的最終目的就是能夠自由獨立行走,若缺乏無障礙環境,還是寸步難行。因此,無障礙環境的認識與倡議也是課程中的重要面向。 結合訓練 跨領域學習 定向行動雖屬於特殊需求領域的一門科目,但是在實施課程與教學時,仍須重視與其他領域或科目之間的連結與整合。例如:定向行動課程中的某些概念發展及統整,和數學領域有關,行動技能和健康與體育領域有關,而學生若伴隨有肢體動作的特殊需求,則可以結合功能性動作訓練科目進行教學,以達到學習成效。 定向行動課程不僅止於教室內的教學,讓學生在實際環境中行走與練習,了解與體驗環境的變化與因應策略,更有助於運用多感官知覺,提升對環境空間的認識,利於心理地圖的建構,並活用各種定向行動技能,順利抵達目的地,以融入社會及參與各項活動。期盼透過此門課程的學習,充分滿足視覺方面有特殊需求學生的需要,發揮融合教育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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