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向行為支持 發展介入方案 改善學業行為問題(108年6月21日)
  文/吳雅萍(嘉義大學特殊教育系助理教授)
   我國自從在二○一二年修訂的《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規定,在我國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簡稱IEP)中,要為「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提供所需的「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筆者在特教評鑑現場發現,全校的資源班學生的IEP通通都沒有行為功能介入方案,但是翻開學生輔導紀錄,卻是連續好幾年記載著沒有被有效解決的學業行為問題,例如:不交/遲交作業、不訂正作業、學習動機低落、課堂上的干擾行為等。這顯示學校現場對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的疑惑,行為功能介入方案要如何落實在學業行為問題,以下幾個步驟提供學校參考。

■先確定學業行為問題是否經初級、次級預防策略?介入時間多久?是否有成效?
 剛開始,學校要先檢討是否已落實全校校規(全校抽查作業規定、教務處或學務處的規定)、班規(如:行為契約)的策略?初級預防的策略常使用後果策略,如:學務處或教師會針對作業抽查和繳交提供增強和處罰。或者,認輔教師是否提供輔導服務(如:諮商、小團體輔導)?倘若,初級和次級的策略都執行,且持續一個學期以上,經成效檢討,不交作業/不訂正作業、學習動機等問題行為仍持續發生或問題加劇,學校便可在IEP會議中提起案由討論,向家長說明需要考慮為學生發展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執行行為功能評量(FBA),界定學業行為問題的功能假設。
 特教教師可以開始運用行為功能評量的技術,包括:先使用間接技術(如:從普通班、家長或安親班那裡蒐集軼事紀錄、作業和考卷;使用行為功能訪談來蒐集不交作業/不訂正作業/學業動機低落/課堂干擾行為的前因後果),當間接技術的資料蒐集很詳實,行為功能的假設可能就呼之欲出了。倘若,仍有不確定,可以再使用直接技術,包括針對學生的學業行為問題進行課室觀察,也可透過架設攝影機,事後再分析影片,且要使用觀察紀錄表詳細的紀錄,才能找到行為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利於判斷行為功能。

■依據功能為本位,發展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介入方案須包括三大向度策略:前事預防策略、行為教導策略、後果處理策略。根據過去的相關文獻分析,學業行為問題的功能有很高的比率與「逃避」有關;具體而言,雖然學生展現的行為問題是不交作業、不訂正作業、課堂上干擾行為、不服從教師管教等,經過行為功能評量,很有可能都是與逃避的功能有關。
 對應逃避功能所發展的前事預防策略,可以朝著調整作業/課程的難度、分量、實施的方式或時間來規畫,讓行為問題發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特教教師要向普通班教師宣導、示範、或直接提供作業/課程的調整作法,讓普通班教師可以順利執行,才能有效做到預防。
 行為教導策略也要針對逃避學業要求的功能來擬定,且要包含兩大類行為:先教導替代性行為(如:用口語方式向老師協商自己可以負荷的學業工作分量或難度),當然學生最好的正向行為就是要持續教導他提升本身的學業能力,才能夠在教室中有良好的適應。
 至於後果處理策略,則是把行為的後果分為四種層次,設計不同程度的後果策略,第一層級是指當最好的目標行為出現時(如:按時繳交作業/自動訂正作業),要提供最大的增強(要先調查學生的增強物清單)。第二層級是當替代行為出現時,目前現階段需要教他先使用立即學會的行為來滿足行為問題的功能,例如:無法寫很難很多的作業,教他用口語方式先向教師表達自身的困難(如:我不會寫、我想要帶去資源班寫、我可不可以先在學校寫一半、我想要同學先教我等),當學生表現出替代行為後,教師也要心平氣和的考量學生的需求,避免立刻拒絕,否則學生很容易不相信教師,又回到過去的行為問題。第三層級是當輕微行為問題出現時(如:問題的頻率沒有很高或程度沒有嚴重),要使用重新引導、重新提醒使用替代行為。第四層級是當嚴重行為問題出現時(如:持續一段時間又不交作業),可以使用扣點、扣權利等作法,但這只是短暫的執行,要有機會讓學生把點數賺回來。

■持續評量行為功能介入方案的成效。
 什麼才是有效?可以從與學生最相關的人員(普通班教師、家長)共同審視成效的觀點,經過團隊的共識後,大家認為有效的策略要繼續執行,被評估為成效不彰的策略則要調整。
 過去認為不交作業是學生的態度不佳問題,因此經常使用罰寫的後果策略,後續狀況就是學生作業越欠越多,最後是教師、家長、學生通通都放棄對學業的期待。希望透過行為功能介入方案(正向行為)的介入,有機會改善學業行為問題,並提升學業的正向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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