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競賽徵件截止
第六屆全國交通安全創意競賽 徵件中
活動詳請請見競賽網站

一、 活動目的:
透過著色及故事創作,讓孩子揮灑創意及想像力,並讓家長一起共同學習『酒前酒後不開車 酒駕零容忍』,了解酒精對身體的影響及隔夜醉相關知識,將良好觀念落實扎根。
二、 指導單位: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三、 主辦單位: 帝亞吉歐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四、 協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國語日報社
五、 參加對象:
1. A組:國小一、二、三、四年級
2. B組:國小五、六年級
*註:2019年6月為大班學童可參加A組競賽、為四年級學童可於兩組中擇一組別參加競賽、為六年級學童仍可參加B組競賽。
六、 徵件方式:
1. 免費報名,請依據年級擇一組參加:
  A組:請在雙面著色線稿內發揮創意,進行著色。
  B組:請著色雙面線稿,並依據『酒前酒後不開車 酒駕零容忍』主題,創作故事結局。
2. 繪圖工具:畫材顏料無限制。
3. 比賽用紙尺寸:A3影印紙一張或A4影印紙兩張。可擇一尺寸黑白影印,不需放大。
4. 可於活動網站下載比賽稿: 「著色創作區」「故事創作區」
七、 活動辦法:
1. 學生請依就讀年級擇一組參加,完成比賽稿繪圖創作。
2. ★請家長務必於比賽畫稿「小叮嚀專欄」之家長簽章欄簽名。
3. 填寫「競賽報名表」,寄至國語日報社(10078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2號/國語日報社經理部 收)。
4.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6月21日(五)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5. 原稿將不退還,請自行拍照、掃描留念。
6. 活動洽詢:(02)2391-2112 國語日報社經理部。
八、 評審日期:108年7月12日(五)前
九、 評審單位:
1. 由國語日報社組成評審委員會,邀請3位學者專家擔任評審,並由其中1位擔任競賽召集人。
2. 評審分初審及決選二階段,初審合格者,得進入決選。
決選評分標準:創意理念40%,主題表現40%,美感20%。
十、 成績揭曉:
1. 比賽結果:108年7月19日(五)前公布。
2. 頒獎典禮將另擇日於交通部舉辦。
3. 得獎名單與得獎作品公布平台: 國語日報社官網國語日報社FB粉絲團交通安全熊平安粉絲團
十一、 決選獎勵方式:

組別

獎項

名額

A組

B組

個人獎

特優

各5名

獎狀乙張+獎學金 2,000元

獎狀乙張+獎學金 3,000元

優選

各10名

獎狀乙張+獎學金 1,000元

獎狀乙張+獎學金 2,000元

佳作

各20名

獎狀乙張+200元文具組乙份

獎狀乙張+300元文具組乙份

十二、 小叮嚀專欄抽獎:
1. 參加辦法:學生完成指定繪圖後,家長在「小叮嚀專欄」簽名,即可參與抽獎。
2. 抽獎公布:108年7月19日(五),於交通安全熊平安粉絲團公布
3. 獎品:共一名,一萬元超商禮券(由主辦單位指定超商品牌)。
十三、 備註:
1. 參賽作品不退件,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網站、文宣、報導上使用,且不限地區、免版稅、可永久公開使用,並授權主辦單位得以合法正當播映管道、印刷方式、現有及日後發明之方式或媒介呈現內容之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修飾、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方式使用參賽作品),並可公開發表,且無須再通知或經參加者之同意。
2. 敬請家長確認報名表填寫資料正確性與完整性,若因資料填寫不全或有錯誤,將失去參賽資格。
3. 所有參賽者作品應親自創作,不得抄襲或請他人代筆。若參賽作品有涉及智慧財產權或著作權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承擔其連帶法律責任。
4. 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奧美公共關係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包含姓名及電話等,詳如競賽報名表。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第四屆酒前酒後不開車繪圖比賽參賽)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蒐集地區為中華民國境內與境外。參賽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主辦單位等將因而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5. 參賽者之個人資料提供後,可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可請求補充或更正(應適當釋明),以及可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6. 中獎名單公布後,承辦單位將於公布日起算一個月內與得獎者聯繫。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下同)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者(家長)需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且依主辦單位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正本,供承辦單位確認資格與身分方可領獎;若獎項所得總額超20,000元,得獎者(家長)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稅,並由承辦單位依法辦理扣繳;得獎者(家長)如非屬中華民國國民,則負擔20%之機會中獎稅。以上稅法規定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獎狀及獎品寄送以符合規定之單據正本寄回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寄出。
7. 得獎者不得要求轉換、轉讓、兌換現金或轉售,得獎者辦理領獎作業時,需依承辦單位通知時間內完成領獎手續,屆時未完成者,視同自動放棄領獎權利。若遇主辦單位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得獎者同意接受替代獎品。
8. 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
9. 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10. 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將可能依相關法規或視情形調整或變更上述內容,並公告於活動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告知。參賽者明瞭並同意前述調整或變更後之內容一經公告於活動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接收告知後,即受其拘束,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須另以其他方式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