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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生失控毆師 地院判賠10萬

吳啟綜/臺北報導
(2026/8/19)

 臺中市日前有一名情緒障礙特教學生攻擊代理教師,造成女教師有失明之虞,引發爭議。臺北市兩年前也曾發生一名患有自閉症的高中生攻擊教師,導致該名教師出現恐慌、焦慮、急性壓力反應等症狀,教師事後求償一百零二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審理,認定教師求償有理,判定學生及其家屬應連帶賠償十萬四千零九十四元。全案仍可上訴。

 原告被校方臨時安排代課,該名學生上課時遭原告要求收起畫筆、拿出課本,沒想到雙方爆發激烈衝突,過程中造成教師上衣撕破、眼鏡斷裂。

 法官強調,本案固然應由學生對故意暴力行為負責,但也不應簡單將整起事件化約成「問題學生不聽管教、無端攻擊老師」,而忽略校方行政聯繫及制度面仍有檢討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