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立院初審通過 菸害防制法修正 菸盒警示圖文增至85%

黃國甦/臺北報導
(2026/7/16)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審查《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修正規定,將菸品及指定菸品必要組合元件外包裝健康警示圖文面積,由現行正、反面各百分之五十提高至百分之八十五;另通過兩項附帶決議,包括衛福部應建立電子煙辨識及查緝標準作業程序,並參酌歐盟「特徵風味」管制模式,加速完成添加物管理規範;另有十項條文保留交予黨團協商。

 通過的兩項附帶決議中,一項是新增禁止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以防止電子煙成為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施用載具。但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外觀多元,增加第一線查緝及辨識困難,因此要求衛福部會同教育部等單位,共同研訂電子煙與其組合元件辨識認定及查緝標準作業程序,並加強第一線執法人員和教師教育訓練,避免辨識標準不一致,影響執法成效。

 另一項附帶決議指出,依國健署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每十名吸菸青少年約四人使用加味菸,國中生使用率逾四成,高中職生近五成,女性比率高於男性。提案認為,若採正面表列個別添加物成分的管制方式,效果有限,因此要求衛福部參酌歐盟以「特徵風味」為基準的方式,研擬菸品禁用添加物規定。

 立委劉建國表示,考量此修法目的不僅是嚴管電子煙,更希望防堵電子煙成為施用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的載具。因此,未來第一線警察或教師發現民眾或學生使用電子煙時,除了沒入及裁罰,也應當場進行毒品檢驗,要求法務部及警政署朝此方向研議相關辦法。

 董氏基金會指出,全球有一百四十國執行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政策,臺灣過去的百分之五十,是全世界倒數第十四名,提升至百分之八十五後,躍居全球第十名。世界衛生組織強調,菸品容器大篇幅的警示圖文,主要是預防青少年加入吸菸,有助促進青少年健康,也能幫老菸槍戒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