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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管理存缺失 監院糾正高市教局

李庭芝/臺北報導 (2026/5/21)

 監察院五月二十日糾正高雄市教育局,怠於處理轄內某兩所疑未立案補習班,並就全國各縣市政府現正面臨補習班管理問題,促請行政院全面督導研議,以維兒少權益。

 監察委員賴鼎銘、王幼玲指出,一一二至一一四年,高雄市教育局裁罰未立案短期補習班共計四十五件,但對轄內某兩所疑未立案補習班之檢舉案,自一一三年起陸續接獲民眾檢舉,函文多次往返,仍未依法令及教育部相關函釋辦理,也未積極進行實地或聯合稽查評估,且經教育部及經濟部多次函文釋疑或行政指導,仍未澈底妥處,相關案件懸而未決,足見該局未能會同釐清相關規定,罔顧主管機關職權,均核有怠失,糾正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此外監察院也表示,隨社會變遷與各類親子活動形態多元化,亟待行政院督導相關機關積極評估,或強化認定標準及處理方式等具體指導意見,建構安全的補習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