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兒童工作證制 民團提修法建議
沈育如/臺北報導 (2026/5/21)
衛福部預計將兒少工作者的相關查核制度,納入兒少權法修正草案,人本教育基金會五月二十日與「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連署發起人李靚蕾、家長團體、兒少團體、兒少代表開記者會,就近期發生的案件,提供衛福部修法建議。
人本教育基金會建議,在兒少工作者定義上,納入提供兒童及少年服務、休閒遊憩、宗教信仰之人員;清點外國制度之下禁止擔任兒少工作者的情形,並納入我國制度;仿效國外規定,經主管機關或行政調查認定有前述情形,也不得擔任兒少工作者等。
人本教育基金會也建議,在保護個資的前提下,讓雇主可以輕易查核兒少工作證是否有效;以法律規定,所有兒少工作的雇主,都有查證義務,同時,也應規定未持有效兒少工作證,不得進行兒少工作;應建立能由系統持續查證兒少工作資格的資料庫,並納入通知雇主、持證者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