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處置應與重啟核能並進
(2026/4/10)
經濟部督導台電在日前提送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呈報核能安全委員會審查。依據各國核能電廠延役經驗,核三廠兩部機組最快可於二○二八年重啟發電。
按照經濟部核定的台電核能電廠現況評估報告,核二廠將緊接著提出再運轉計畫,與原設計廠商奇異公司合作啟動自主安全檢查。對創黨以來就堅定主張非核家園的民進黨政府而言,好不容易在去年五月實踐核電全面歸零目標,現在面臨全球減碳抗暖浪潮,國內綠能發展進度落後,審時度勢重啟核能,確實需要無比勇氣。
歐洲因地緣政治因素頻頻引發能源危機,歐盟執委會公開承認過去放棄核電是戰略錯誤,過度依賴昂貴且不穩定的化石燃料,已嚴重削弱歐洲產業全球競爭力;宣告將全面發展創新核能技術,確保能源安全。臺灣眼前的困境,也使得執政團隊決定重啟傳統核電,與歐盟同樣是基於國家經濟與產業發展,不得不為的未雨綢繆。
面對核電延役再度掀起擁核與廢核論戰,政府必須落實重啟核能三原則:核安無虞、核廢有解與社會共識,同步展開具體作為。特別是核廢料何去何從?賴清德總統六年前以副總統身分到蘭嶼時,公開強調無論哪個政黨執政,處理核廢料都是政府既定政策。但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延宕三十年懸而未決,舊債未清還要另賒新帳,社會如何凝聚共識並相信政府能確保核安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