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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間 協商手機時間

(2026/1/27)

 中小學已經放寒假,到開學日還有二十多天,不論是安排探親、旅遊、參加冬季營隊,或是各種學習活動,都相當方便。然而,最可惜的是整個寒假都在滑手機中度過。家長與子女有必要事先協商,手機和電子螢幕的使用時間。

 日前芬蘭國家教育署、健康與福利研究所公布全國指南,建議家長應與兒童訂定每日使用電子螢幕時間,除了課程或寫作業之外,兩歲到十歲每天不超過一小時,十一歲到十三歲每天最多兩小時,十三歲以下不給予個人手機。芬蘭體育活動部長說,希望這些建議能鼓勵家庭討論,如何將電子螢幕時間轉化為運動、戶外休閒和遊戲的時間。

 芬蘭這項全國指南,重點強調成人有義務確保兒少接觸的數位內容符合分級制度。因此芬蘭正加速推動立法,限制兒少使用社群媒體。對於臺灣來說,最棘手的是社群平臺的詐騙,各種案件不斷攀升,常見手法包括網拍假貨、遊戲代儲、假交友、高薪打工。教育部日前也提醒學生,切勿輕易提供個人帳戶資料。

 寒假期間,兒少可善用政府提供的優惠,例如十三歲以上就可申領一千兩百點的文化幣,逛書店、體驗文創活動,或是到電影院看國片都夠用。也可參與即將開幕的臺北國際書展,裡面有各式閱讀活動可供選擇。家長可與兒少一起討論、規畫,如此一來,就能減少滑手機的機會,讓寒假變得充實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