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光電開發回歸正軌
(2025/11/28)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法》等三項修正案,明確規範開發設置太陽能光電場環評標準。業界憂慮環評程序冗長與劃設禁建區,連帶增加的無形成本難以預估,恐嚴重影響光電業者投資開發新案場意願。
經濟部則認為,臺灣為出口導向國家,半導體供應鏈為重要經濟支柱,國際客戶把使用「綠電」視為合作必要條件。修法後,將影響企業履行減碳承諾,削弱我國產品國際競爭力,衝擊產業出口訂單,降低國際廠商長期投資臺灣意願。
各相關部會為配合能源轉型政策,光電裝置容量在明年達到兩百億瓦的目標,近幾年幾乎飢不擇食,幫助業者到處開發案場,西部已開發逾萬公頃農林漁牧用地,花東米倉肥沃良田也遭覬覦。例如高雄市山里光電場,被立委指控違法超限開發,破壞山坡地水土保持;還有很多漁電共生案場,明明只發電沒養魚,但各部會為衝刺再生能源績效,視而不見。
學者評析,光電開發面臨的困境,問題根源在於開發用地取得,缺乏國土治理架構與土地適宜性規畫,而不是環評制度的不足。簡言之,就是政府棄守法規制度,縱容業者走旁門左道。臺灣蕞爾島國,天然資源有限,政府與業者都應遵守法規制度,才能在兼顧能源開發下,保護國土環境並地盡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