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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BOT案 監院糾正校方、教部
李庭芝/臺北報導
(2025/7/31)
(2025/7/31)
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民生及建國校區BOT案,疑涉開發不當,監察院昨天表示,經監委施錦芳、范巽綠、賴鼎銘調查,教育部未要求臺北大學確實檢討設施使用需求,草率認定BOT案屬於「文教設施」並授權執行,均有悖《大學法》及《國有財產法》意旨及規定,監察院通過糾正臺北大學及教育部。
此外,監委發現,臺北大學遷校三峽後,臺北校區僅辦進修推廣教育,部分宿舍出租給私立高中職,且該校持有編定為商業區、住宅區、道路用地等,不符合大學使用目的之土地,卻長期未撥交主管機關;而教育部未依法督飭臺北大學,有失其作為整體高教資源配置主管機關的立場,教育部、臺北大學均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