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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宣判 保母姐妹無期徒刑、18年

吳啟綜、莊舒仲/連線報導
(2025/5/14)

 一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虐死案,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昨天宣判,認為劉姓姐妹以虐取樂,惡性重大,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下妨害自由而凌虐致死等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處十八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剴剴案受全國矚目,日前逾萬人上凱道呼籲修法對虐殺兒童者求以重刑,有十三萬人連署,昨天宣判不少民眾到場旁聽。審判長林鈺珍表示,此案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經檢察官與辯護人提出證據調查,確認被告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下妨害自由而凌虐致死等罪,惡性重大且危害甚鉅,還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兩人社會復歸可能性為中或中上程度,因此判決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十八年。

 「剴剴」外婆委任的律師林帥孝表示,判決結果雖無法回應全體國民對於死刑的期待,但感謝國民法官對被告處以被害人家屬希望求處的最高刑度,尤其劉彩萱能處以無期徒刑,至少回應長期監禁、不會出來再犯與再凌虐幼童的期待。至於劉若琳的部分,因劉若琳先前有湮滅證據,客觀證據呈現不多,但仍感謝國民法官判處劉若琳十八年徒刑,會與家屬討論是否上訴。

 臺北市社會局表示,面對剴剴案,沒有人是局外人,除了支持司法從重量刑彰顯公理正義,更重要的是中央和地方如何一起努力,在法制面和執行管理面持續精進,守護兒少。

 另外,網傳一名屏東寄養家庭四歲幼童日前在高雄市餐廳,疑被鄰桌民眾發現未與同桌人一起用餐且舉止異常。屏東縣長周春米昨天指派社會處長劉美淑前往學校和寄養家庭訪視。劉美淑說,與男童相處觀察,他的手部精細動作發展符合年齡,同時比對男童剛到寄養家庭的照片,目前身高和體重明顯增加,神情更自然,至於頭部後方的紅色傷痕其實是胎記。男童就讀的幼兒園園長說,每天都會觀察男童身體有無異常,近幾個月語言、認知發展都明顯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