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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原住民國小師資 114學年試辦公費專班

陳芝瑄/臺北報導
(2025/2/18)

 為提升原住民公費生培育成效並增加原住民教師聘任比率,教育部推動「原住民國民小學師資培育公費專班試辦計畫」,專班預計自一一四學年度招生試辦,採集中式培育模式,整合校內資源,提供學業與生活輔導,並在大學一百二十八學分規畫原則下,協助公費生修習培育課程及族語增能。

 教育部昨天表示,一一四學年度起由屏東大學教育學系開始首屆招生,並於一一九學年度進行分發,專班採單獨招生方式,預計招收三十七名具備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高中畢業生,優先錄取設籍於分發縣市學生,其餘縣市學生次之。

 教育部說明,公費生修習四年學士班課程,享有師資培育公費待遇,包括學雜費減免及生活津貼等,以減輕經濟負擔,鼓勵專心學習。公費生畢業後需依「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分發至原住民重點學校服務,服務年限為六年。

 教育部指出,桃園市、新竹縣、花蓮縣、臺東縣及屏東縣已提報專班公費生名額,專班也配合縣市需求及師資培育大學課程,一一四學年度培育族語別包含排灣族語、阿美族語、布農族語及泰雅族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