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衝突處理的SOP
臺灣人遇有衝突,很習慣報警處理,連校園衝突也會報警。但臺中市一所國小發生師生衝突,因教師報警,警員竟然直接進入學校,將學生帶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引發社會關注與批評。
高雄市某國小女學生遺失吊飾,家長也報警處理。警員到校後,雖然未與學生直接接觸,但學校讓其他學生在操場旁自己翻找書包,報警的家長與警員站在遠處觀看,也令其他家長不滿。
家長團體引用教育部校安通報統計指出,一一二年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高達兩萬七千五百一十一件,且國小通報案件數比率並不低,可見校園衝突與情緒問題有朝向低齡化發展趨勢。
學校人員對「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校園危機事件處理流程」,應該要非常熟悉。一旦遇有校園衝突,須注意處理流程與各項細節,才能保護自身與學生權益,並達到教育目的。
尤其是警察,警政署訂有「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包含發動時機、執法方式、授權層級、警力派遣、通報機制及新聞處理,都有SOP。警察未經校方同意,不得進入校園。
校園衝突的樣態越來越多元,且家長的介入愈來愈多,處理難度愈來愈高。除了主管機關提供學校更多資源,教師有必要在班親會時,先與家長建立共識,才能共同幫助學生,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