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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訂定指引
校長數位學習領導 倫理規範有7要點

陳芝瑄/臺北報導 (2024/9/10)

 教育部委託國教院完成「中小學校長數位學習領導指引」,其中倫理規範包括版權遵守、資料保護、透明存取、培訓與指導、回饋機制、技術安全、學習準則更新,共七大要點。國家教育研究院昨天舉辦「中小學校長數位學習領導指引宣導暨專業增能工作坊」,邀全國中小學校長參與,了解數位學習領導的指引內容與相關實務,指引包含數位學習願景、概念、發展評估及倫理規範。

 教育部長鄭英耀說,他曾向ChatGPT問教育部長鄭英耀是怎麼樣的人?ChatGPT回應鄭英耀是臺灣大學副校長,畢業於國防醫學院等,但這些資訊完全錯誤;因此在資訊科技進步下,學習方式、教學現場等科技素養應與時俱進,提升學生學習品質,是共同努力的目標。

 「中小學校長數位學習領導指引」涵蓋數位學習趨勢與願景;數位學習的重要概念;校長數位學習領導發展評估與實施策略;面對數位與AI時代,校長學習領導的思考方向等。該指引也指出,確保學生在網路環境中的安全與健康,是教育者的重要任務,應關注網路霸凌、網路成癮、個資外泄、網路詐騙、電腦病毒危害、生成式AI學習年齡限制等內容,以保護學生在網路世界的安全。

 國教院副院長顏慶祥表示,「中小學校長數位學習領導指引」是國教院和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合作完成,協助校長具備數位學習領導力,透過引入及應用教學科技和工具,支持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指出,校長數位指引不只是協助校長,還可協助學生用於自主學習和自主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