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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教改三十年的省思

(2024/4/11)

 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十日,數個民間團體舉辦遊行活動,並成立「四一○教改行動聯盟」,提出「制定教育基本法、落實小班小校、廣設高中大學、推動教育現代化」四大訴求。政府為回應教改團體訴求,在行政院成立「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並完成《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教育部為落實該報告書之建議,乃訂定《教育改革行動方案》,執行各項教育改革工作。

 當時社會面臨著一股民主化、自由化和多元化的氛圍,紛紛要求解構教育體制,因而教育鬆綁與教育多元的呼聲日漲。其實這個呼聲並非有錯,只是政策執行出了問題,教育解構之後,卻未能有效建構,導致教育始終處於不穩定的狀態,而多元化的師資培育,產生師資培育過剩的問題;多元化的入學制度,卻讓學生疲於奔命,學習壓力有增無減。

 教改團體當時提出廣設高中大學的訴求,雖有助提供更多就學機會,但未能洞燭機先預見人口少子化洪流的衝擊,料想不到三十年後會發生如此教育景象,很多高中大學面臨退場命運。

 不可否認,教育改革為教育注入一股活力,亦有助於教育革新與創新;然必須具有全面性、宏觀性、整體性和長遠性的思維與作為,否則可能帶給教育一場災難,而不是全民的教育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