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訊息找問題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假訊息充斥,內政部警政署指出,自一月二十三日起,國內網路開始流傳各地確診病例、部分醫療院所封院、防疫措施等疫情假訊息,截至三月二十日為止,警政署各警察機關受理查緝與新冠肺炎相關的網路假訊息,總計兩百九十五件,其中有數十件是假公文,「假公文」已成為假訊息的主要形態。
警政署表示,比起一般假訊息,偽造公文的門檻較高,但有心人士掌握各政府機關的公文格式和機關印信、首長印章,偽造或竄改包括行政院、總統府及縣市政府等行政機關的公文書,以假亂真來混淆民眾。
面對這些看似真確的網路假公文,民眾如何辨識,找出其中破綻?
事實查核
假公文質疑1
■查核
日前網路流傳一張蓋有行政院長蘇貞昌印章、行政院印信的行政院假公文,內容如下:「公告各縣市政府茲定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起,每日于在地各公立醫院免費派發一定數量的口罩,每位民眾可憑健保卡領用十片,當日領完即止。終止日期另行公告。」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科長詹志文指出,這張公文不必查證印信真偽,一看就知道是假公文,包括文中公告的口罩配發方式,與我國防疫現況不符;文中使用簡體字「于」,而非正體字「於」,可判斷是來自境外的假訊息。
詹志文進一步指出,兩岸用語不同,例如臺灣用語為「鄉鎮市」,但中國用語為「小區」;臺灣用語「警察」,中國用語則為「保安」。因此,一般民眾即使無法追查發文IP來源,仍可透過簡體字、語法來判斷公文真偽。
假公文質疑2
■查核
網路流傳一封日期為二月二十八日總統府公報的總統令,內容是國家安全局在抗疫時期公布「國家安全局網域安全法臨時管制條例」。
詹志文表示,我國《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因此,「國家安全局網域安全法」和「臨時條例」都屬於法律位階,也就是說,兩部法律位階的法律,不可能並列為同一部法律的名稱。
假公文質疑3
■查核
網路上流傳一份假公文,指出桃園市政府於二月二十九日公告,訂立「桃園市武漢肺炎防疫措施」,由於桃園市某醫院發生院內群聚感染,全市城市公交、捷運、長途客運暫停運營,市民不要離開桃園;各桃園市學校預期停課兩週。
詹志文指出,「公交」是中國用語,臺灣用語為「公車」。除了兩岸用語不同,這則假公文指出的桃園疫情狀況,與當地現況不符。
原來如此
有關疫情假公文的辨識,詹志文建議,民眾除了透過中國用語、簡體字,內容是否與現況相符來判斷外,也可透過查證平臺,例如行政院聯合各部會與LINE官方網站成立的「即時澄清專區」、My Go Pen、臺灣事實查核中心等,都會即時澄清假訊息。
此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每天召開疫情記者會,透過直播即時告知全國民眾重大疫情資訊和防疫措施,因此有關封城、封院等重大措施,必然是透過指揮中心正式告知國人,不可能透過地方公文形式發布。
詹志文呼籲,民眾不要製造、散布或轉傳任何涉及傳染病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違法者將面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