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戶籍遷出不符自住優惠稅率應補稅 |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歷年來執行地價稅稅籍及土地使用情形清查,以查獲不符優惠稅率規定而被補徵之案件為最大宗,其中又以戶籍遷出為最普遍。納稅人於地上建物辦妥戶籍登記係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必要條件,故已經核准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戶籍不可任意變更,否則縱使地上房屋仍供自住使用,也不符自用住宅用地的規定,應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該處近年來為加強便民服務及輔導納稅人依法納稅,除印製稅務小常識、稅務捷運站及節稅秘笈等文宣資料,並於每年定期開徵之稅單大量夾附宣導資料,廣泛提醒民眾維護自身權益,除應依限申請適用自住優惠稅率外,土地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時,亦應一併向稅捐處申報。
該處進一步表示,依法規定適用優惠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納稅人應即向稅捐機關申報,否則除了會被依法補稅外還要科以罰鍰。所以該處特別呼籲市民,土地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時,應即時向稅捐處申報,以免補稅處罰。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節稅教室』課程,6月份開課日期為6月12日(星期二)下午6時30分至8時,特別邀請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資深講師,講授遺產稅及贈與稅簡介,報名熱線:(02)23949211轉181、182洽服務宣導股。
為提供更多的稅務訊息服務,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提供0800-231-333免費語音傳真查詢,服務項目有1.土地增值稅契稅申報案件辦理情形。2.網路申報案件辦理情形。3.地方稅稅務題庫。4.有無欠繳本市地方稅。5.最近3個月退稅支票郵寄日期。6.檢舉貪瀆不法語音留言。7.傳真回覆物價指數及稅務題庫代碼表等,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