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小租稅教育講習學習成果
主辦單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中正分處
講習日期:95年10月4日 講師:林股長矚遠 |
◆年級班別:6年7班 學生:黃晟哲 指導老師:陳寶珠
繳稅是人民的義務,雖然我們現在還小,不用繳稅,但是長大以後就要繳稅了!所以,我們現在多多少少也要了解一些關於「稅」的知識。國家建設都是靠人民所繳的稅來建設的,所以人人都要按時繳稅。
在購物結帳時,一定要主動索取發票,除非是店家標示「本店免用統一發票」,才不會給發票,在正常情況下,店家不給發票,就可以檢舉店家,才不會讓店家逃漏稅。
還有一些小提醒:4月要繳使用牌照稅;5月要繳房屋稅;11月要繳地價稅。要記得一定要按時繳稅,如果全國人都不繳稅的話,全臺灣就會變得空空蕩蕩的,沒有學校、橋、警察等,後果會令人不堪設想。因此,人民要盡到繳稅的義務,讓臺灣有各更美好的未來!
◆年級班別:6年7班 學生:陳佑維 指導老師:陳寶珠
這次的租稅教育講習解說生活中各種不同的地方稅,有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契稅……等,除此之外,更有詳細講解繳稅日期及意義,使我們能充分了解「稅」。
雖然我們現在是小孩子,但長大後仍需繳稅。因此,應該先充分了解稅的意義、種類及相關知識,為長大後做好準備。
為什麼要繳稅呢?其實,稅收對生活中許多的國家建設,如路燈、公園設施、橋等,有莫大的幫助。如果沒有稅收,許多設施都會變得粗糙簡陋。現在,有許多商家不給統一發票,藉此逃漏稅,這是非常不好的行為。如果發現有人逃漏稅,我們應該勇敢檢舉。
如果大家都誠實繳稅,不但國家會有好的建設,我們更會有一個好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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