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特殊教育兒童人權(95年12月24日)
  受訪者/林佳範(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委員) 採訪/陳可捷
    近年來,人權意識高漲,包括兒童人權、特殊兒童人權都日益受到重視,政府也陸續訂定相關法律,給予兒童保障。不過,社會大眾對兒童人權的定義,以及特殊兒童的人權,仍有不了解或誤解之處。特殊教育專刊特別訪談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委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副教授林佳範說明。

什麼是兒童人權?

  林佳範表示,根據聯合國定義,兒童指的是十八歲以下的任何人,跟目前稱呼國中生、高中生為青少年、少年並不相同。至於人權,簡單來說,就是「做一個應該受到保護、保障的基本尊嚴及尊重」,人權不會因為身分不同而有所不同,人人皆享有這個權利,包含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等,其他人不能任意剝奪這些權利。

  兒童人權又與一般人權有些不同,因為相較於成人而言,兒童屬於弱勢族群,容易受到歧視、忽略,且兒童獨立性、成熟度也不足,所以需要被優先、特殊的保護,以避免兒童受到侵害。

  依照聯合兒童權利宣言,兒童享有一些獨有權利,包括兒童有獲得健康發育成長的權利;在身體上、精神上或社會方面有障礙的兒童,應依特殊狀的需要,獲得特別治療、教育和保護的權利。

  兒童也享有人格和諧成長的權利,意味著在父母的負責任的保護下,兒童能在具有愛情、道德及物質的環境保護下獲得養育。而且,除非特殊情況,幼兒不得與其母親分離,社會及公共機關更應對無家可歸的兒童與無法維持適當生活的兒童,給予特別養護的義務。另外,對於子女眾多的家庭,國家及其他相關機構,則應提供適當經費援助。

  當然,兒童擁有受教育的權利,且至少在初等教育是免費、義務的,同時擁有均等的教育機會,負責輔導、教育兒童的人,更要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輔導原則。兒童還擁有遊戲權及娛樂權,遊戲和娛樂活動必須具有教育目的,社會及政府機構必須努力促進兒童享有這些權利。

  林佳範表示,臺灣雖然受限於國際情勢的關係,並沒簽署這項宣言,不過國內許多法律的精神都與宣言內容一致,如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另外,兒少法雖未提及遊戲權及娛樂權,但在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規畫中,也在人權教育裡納入遊戲權與娛樂權概念。

身心障礙兒童的人權

  與一般兒童相比,身心障礙兒童是「雙重弱勢」,一是具有兒童身分,另一則是具有身心障礙的身分。

  林佳範指出,對於身心障礙兒童,一般人普遍有兩種看法,一種是可憐,另一種是覺得他們有病。但從人權的角度來看,這兩種看法都太過狹隘。

  因為站在人權的觀點,身心障礙人士與兒童享有的人權與你我相同,並沒有什麼不一樣,但由於身心障礙者身心情況與一般人不同,在尋找工作機會等方面,未被受到平等對待,因此需要額外協助,保護他們的人權。

  他強調,過去一般人會認為社會各界提供給身心障礙人士及兒童的協助,是「福利」而不是「權利」,這種觀念是錯誤的,所以過去保護身心障礙者的法律稱做「殘障福利法」,現今已改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就如同學校裡的電梯只提供給身心障礙人士使用,或是特殊教育教室只提供給身心障礙兒童使用,這些都不是身心障礙者的「特權」,而是因為他們需要,政府或學校必須提供類似的「平權措施」,讓身心障礙者與一般人一樣,享有同等的人權。

身心障礙兒童的受教權

  對於身心障礙兒童來說,受教權是過去較容易被忽略的人權之一。林佳範說,以前曾有學校以校內沒有特教班,拒絕學生入學,剝奪學生就學的權利;但現今在相關法律規定「零拒絕」的原則下,學校不能拒絕任何身心障礙學生,保障了身心障礙兒童的受教權。

  身心障礙兒童入學該如何教育,則成為另一個人權議題。傳統的做法是把所有身心障礙學生集中成班,讓教師提供適當協助與學習資源。不過,這種安排方式卻出現標籤化、隔離,甚至放棄教育等問題。

  也因此,回歸主流教育成為另一種安排身心障礙兒童的模式。林佳範表示,目前法律也規定,學校必須提供身心障礙兒童一個「最少限制的環境」;也就是說,如果學生想要就讀普通班,學校必須尊重他的意願,不能剝奪他到普通班學習的權利。

  他指出,身心障礙兒童到普通班學習,不一定會造成困擾,在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教師的帶領下,反而會提供更好的學習環境與機會,一方面讓身心障礙兒童學習更多,一方面也讓其他學童認識到社會上有各種不同的人。

  事實上,過去他就曾看過在學校細心指導下,一個原本有視障、語障的小女生,回到普通班讀書、經過教師訓練後,突破本身障礙,在全校演講比賽獲得前三名的好成績。

資賦優異兒童的人權

  根據我國特殊教育法,特殊兒童除了身心障礙兒童以外,也包括資賦優異兒童。但站在人權的觀點而言,林佳範說,資賦優異兒童與身心障礙兒童不同,不是因為「弱勢」而需要保護,而是因為「不同」而需要提供特殊的安排。

  他也強調,所謂資賦優異兒童,指的是天生具有卓越潛能的人,所以經由補習獲得高分的學生不是資優生,學業成績好也不一定是資優生,學業成績不好也不一定就不是資優生,資優生必須靠專業鑑定才能判定。

  資優生在教育上需要被重視的權利,是適性教育的安排,不能壓抑他們的發展,應提供適合他們能力的教育和學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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