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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祥麟、諶淑婷/臺北報導
年底了,多項法案大清倉,其中有三項和兒童權益相關。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教育部要會同縣市政府訂定辦法,規範非學校型態教育施行辦法,避免在家自學的學生和家長無所適從。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說,教育部會審慎處理在家自學的申請、評量等機制,並辦公聽會後再制定準則。
立法院日前協商《保險法》修正案,針對兒童保單有新變革,未來將從現行十四歲以下兒童保單死亡給付上限兩百萬元,改成十五歲以下兒童保單死亡給付無效,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費。兒福聯盟表示,此舉能避免兒童陷於道德風險中,但爭議也大,可採縮減保險金,或規定保險金限用於喪葬費用的變通方式。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明定新聞紙不能刊載詳細描述暴力、色情細節的文章及圖片,也增訂防止兒少接觸有害身心發展的網路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