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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上岸待產的母象鼻海豹也愈來愈多。產季通常是從12月下旬起,一直持續到翌年2月,而生產高峰期一般是在1月下旬。
此時也有未成年的象鼻海豹上岸休息。起先,我不太會判斷哪位是孕婦,哪位是未成年少女。「你只要趁牠們臥躺時,注意觀察就曉得了。」老教授指著牠們的背說:「懷孕的女生趴在沙灘上時,因為肚裡有胎兒,背部會稍微鼓起來。如果沒有懷孕或是那些未成年的,背部看起來就比較扁平。」像他那麼有經驗,一下就看出誰是孕婦了。可我總覺得這些女生不管有沒有懷孕,每位看起來渾身都圓滾滾的,實在很難分辨,不時得和老教授確認。
這些身懷六甲的女士,所以姍姍來遲,是因為當牠們拖著圓滾的身子上岸時,群雄割據的局面已大致底定。牠們也不是神經大條糊里糊塗地,隨便找一塊足以容身的空地就躺下。牠們會先左顧右盼,衡量當時沙灘上的情勢,再決定接下來要住在哪裡。
稍微設身處地,就不難理解了。既然是待產孕婦,一來當然要找舒服一點的地方休息,最好地勢平坦又多沙的,寶寶出生後,才能享有較安適的育嬰環境。再者,當然要挑選夠強壯的、而且較順眼的對象,這樣才能保護自己和新生寶寶的安全。
所以,那些沙灘霸主提前上岸,拼命爭奪好地盤,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地利」因素真的很重要,如果公象鼻海豹一上岸就先打好了江山,占據好的位置,鞏固勢力範圍,接下來幾乎就能「以逸待勞」,只要等妻妾自己送上門來。
懷孕的母象鼻海豹上岸後,通常待上四、五天就會生出海豹寶寶。而且,這些孕婦會盡量選擇在沙灘霸主勢力範圍的「核心地帶」待產,因為有個巨無霸當靠山,當然比較安全不會受到騷擾──牠們怕的不是人類,而是在沙灘外圍那些覬覦美色的年輕男士。
在寶寶尚未誕生之前,孕婦們其實是很脆弱的,如果不懂事的年輕小伙子硬要壓到孕婦背上求歡,這對於孕婦和胎兒都是很危險的事。每位沙灘霸主都會盡責地對領土內的孕婦(也就是自己未來妻室)提供適當保護。
而愈靠近霸主核心區的,通常是較年長或較強壯的母象鼻海豹,比較弱小的就會被擠到邊上。像圓圓,就被較強勢的女生擠到沙灘邊上,離我們坐的岩塊很近。起先我還以為牠未成年,因為她看起來雖然很圓,但身材短而嬌小,牠的圓臉也很稚氣,看起來不太像成年孕婦。母象鼻海豹通常三、四歲就開始生育,說不定她才剛剛「轉大人」。
圓圓常三不五時就左顧右盼,有點不安地,像在提防什麼。可能是因為沙灘邊的岩塊區常有人們駐足,較會被干擾。加上被沙灘霸主打敗的那些失意單身漢,常出現在沙灘外圍遊手好閒、徘徊不去,就是想伺機「偷香」。因此被擠到邊上的圓圓處境,相較之下就比霸主核心區的孕婦要來得危險多了。
我就親眼看見了,有一位短鼻的男士對圓圓有意思。公象鼻海豹在五、六歲就臻於性成熟,但通常要長到九歲,等鼻子夠長、體格夠壯了,才能爭奪霸主地位。從這位男士英挺鼻子的長度研判,牠應該早就已經「轉大人」了,眼睛大大的,五官端正,長得倒是一表人才,比呼嚕嚕好看些,又有精神。
這位男士很像藏鏡人。因為接連幾天,牠常常隱藏在海邊礁岩間的陰暗處,神祕兮兮地,探頭探腦觀察沙灘上的動靜,有時會目不轉睛地,盯著沙灘邊上的圓圓。應是單相思,圓圓似乎毫不知情。
等到某天的黃昏時分,藏鏡人終於從岩塊背後,悄悄地轉身出來。無聲無息地,牠仍匍匐躲藏在岩塊的陰影處。然後,趁圓圓閉目休息時,牠悄悄地挪著強壯的身軀,一步一步地,接近圓圓。
圓圓直覺有異,睜開眼,轉頭一看,旁邊石塊後面突然冒出一位不明男士,驚得她「噫!」叫了一聲,起身就想往另一個方向逃。藏鏡人卻不死心,亦步亦趨地跟著她。牠現出原形,身軀至少比圓圓大上兩倍,圓圓的兩大步等於牠一小步。眼看藏鏡人就要壓住圓圓表示牠的「愛意」,幸好,不遠處的霸主及時發現狀況。只聽得「吼」一聲,霸主聲到人未到,藏鏡人一驚,速速退回礁岩間滑入海中,頓時不見蹤影。我不禁替圓圓捏了把冷汗,真是有驚無險。
有了這次不愉快的經驗,圓圓後來就搬了家,移到沙灘另一頭去。我們並沒看到圓圓生小孩。老教授倒是記錄到了,說是在耶誕節之後第三天。
其實母象鼻海豹生孩子很快,不像人類痛得死去活來,牠們好像如廁一般平常,毫無預警地,在短短幾分鐘內,新生兒就從尾鰭間排出來了,速度比母鹿生小鹿還快。
哪裡有海豹寶寶誕生,是有跡可尋的。在這段期間,沙灘上總聚著一群海鷗。只要聽到牠們發出「嘎∼嘎∼嘎∼」刺耳叫聲,大夥兒瘋了似地齊向沙灘某處飛去,圍聚一起、尖叫搶食的模樣,就知道那裡又有海豹寶寶誕生了。
為什麼呢?因為海鷗喜歡吃母海豹的產後衣胞,是清理沙灘衛生環境的清道夫,也是嬰兒誕生的正式播報員。
我們都坐在沙灘外圍,只能遠遠地觀看。既非研究人員,我們並不想(也不能)為了拍照而走進沙灘中打擾待產的孕婦。而且牠們生產速度那麼快,又隔著一段距離,即使用長鏡頭,也要孕婦尾鰭剛好對著相機才行。我們很早就發現了,即使一天24小時觀測守候,也很難搶拍到生產那一瞬間。
最重要的是,保護法明文規定,如果海豹因為你的接近而改變原來的行為,你就是在「騷擾」。若被發現或舉發,一旦罪證確鑿,最高可判罰兩萬元美金,罰得很重。所以囉,如果藏鏡人真的是「人」,就慘了,他那次驚嚇圓圓的行為,就要被罰款60多萬台幣。 |